我一个人赡养老人是填独生子女还是填非独生子女

时间:2024-04-13 作者:舟山律师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共同赡养人全部都要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链接: http://www.cy079.cn/317297.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萧山区律师 杭州富阳区律师 黄冈律师 杭州民事纠纷请律师 杭州权威法律顾问 合肥律师 浙江律师网 双鸭山律师 儋州律师 绍兴律师 南充律师 越城律师 定海律师 泰顺律师 崇仁律师 泰和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安庆迎江区律师 慈溪市律师 廉江市律师 新泰市律师 济宁任城区律师 隆回县律师 石家庄律师 启东市律师 濮阳县律师 肥东县律师 大连律师 周口律师 扬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