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购买工作保险一个月,停止工作保险也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吗?

时间:2024-04-14 作者:舟山律师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失业救济金的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如果是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的,不能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本文链接: http://www.cy079.cn/318053.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常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杭州律师咨询电话 梅州律师 哈尔滨律师 邵东市律师 苏州律师 绍兴律师 泸州律师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杭州律师网站 杭州债务追讨 杭州法律咨询网 杭州刑事案件咨询 衢州律师 晋中律师 无锡律师 洛阳律师 咸宁律师 湖北律师 昆明律师 湖州律师 南昌律师 万年县律师 马鞍山雨山区律师 南安市律师 枣阳市律师 长沙律师 福州律师 临沂律师